绥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绥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绥发改投【2021】25号,项目业主为绥宁县公安局,主要建设内容绥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总用地面积16666平方米,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用地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11平方米(其中业务技术用房7611平方米、地下车库3000平方米),业务技术用房包括:指挥中心用房、执法办案用房、服务窗口用房、信息通信用房、网络安全保卫用房、机要工作用房、刑事技术用房、物证以及收缴物品保管用房、警用装备物资库、警务技能训练用房、备勤用房、档案用房、4+X中心(指挥情报、警务实战、舆情研判、辅警研究等11个中心),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089.25万元,为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绥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枫香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 绥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总用地面积16666平方米,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用地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11.00平方米(其中业务技术用房7611平方米、地下车库3000平方米),业务技术用房包括:指挥中心用房、执法办案用房、服务窗口用房、信息通信用房、网络安全保卫用房、机要工作用房、刑事技术用房、物证以及收缴物品保管用房、警用装备物资库、警务技能训练用房、备勤用房、档案用房、4+X中心(指挥情报、警务实战、舆情研判、辅警研究等11个中心)。 1.3工期要求:365?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及相关采购需求。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人以牵头人名义签署授权委托书,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5日23时59分止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shao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shao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shao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9-2570706、0739-2321617。 9.其它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shao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项目采取远程异地评标。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绥宁县公安局;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东正路58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387429045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戴家坪翡翠花园B栋1号 项目负责人:陈潇潇 联 系 人:陈潇潇 电 话:0739-5182616 邮 箱:254183418@qq.com
2022年7月20日 |
文章推荐:
"金泽庭院"项目二期3#、8#、9#住宅楼及三期4#-7#住宅楼、15#-16#商业用房、地下车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谈判项目成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