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陶乐公路养护站生产业务用房拆除新建工程施工,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本项目于2024年06月12日完成了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后,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 8815851.5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 9851241.68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892944.45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内容
排名 | 主要人员姓名 | 个人业绩 | 证书编号 |
第一名 宁夏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魏裕超 | 1.苏银产业园景城集宿区项目(一期) 2.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新建产科大楼工程及配套地下停车场1#妇产科楼、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新建产科大楼工程及配套地下停车场地下车库 | 一级建造师 宁164201220140031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宁建安B(2011)0007649 |
项目总工 崔江 | 1.宁东汽修汽配中心一期项目一标段 2.西夏区交警二大队建设项目1#综合楼 | 工程师 30115117 | |
第二名 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苏义鹏 | 1.澳海雍宁府7#住宅楼、8#商住楼、9#住宅楼、10#商住楼、11#商业、13#商业 2.澳海雍宁府1#住宅楼、2#商住楼、12#商业工程 3.澳海雍宁府3#住宅楼、4#商住楼、5#住宅楼、6#商住楼工程 | 一级建造师 宁164201520160072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宁建安B(2023)0007115 |
项目总工 唐丽杰 | 1.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精密减速器研发生产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2.澳海雍宁府1#住宅楼、2#商住楼、12#商业工程 | 工程师 30111749 | |
第三名 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辛忠山 | 1.西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 2.盐池县滩羊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研发中心和生态牧业技术研究院)施工 | 二级建造师 宁264201520160359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宁建安B(2016)0002182 |
项目总工 冯海瑞 | 1.西吉县第七中学风雨操场建设项目 2.平罗县城关第二小学新建综合楼项目 | 工程师 20171230616 |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排名 | 单位名称 | 业绩 |
第一名 | 宁夏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 1.苏银产业园景城集宿区项目(一期) 2.苏银产业园景城集宿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门急诊综合楼施工 |
第二名 | 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 1.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精密减速器研发生产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2.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实验楼项目 3.银川市金凤区第九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4.澳海雍宁府7#住宅楼、8#商住楼、9#住宅楼、10#商住楼、11#商业、13#商业 |
第三名 | 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平罗县城关第二小学新建综合楼项目 2.西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 3.盐池县滩羊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研发中心和生态牧业技术研究院)施工 |
四、开标记录表:详见附表1
五、被否决投标人情况说明:
第一个信封被否决的投标人名单及否决理由
序号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理由 |
1 | 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业绩网络截图无法体现项目经理任职信息,不符合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中附注(6)的要求。 |
2 | 宁夏对外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业绩网络截图无法体现项目经理任职信息,不符合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中附注(6)的要求。 |
3 | 福建省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任职,书面撤离承诺不符合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中附注(10)的要求。 |
4 | 宁夏鎏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业绩网络截图无法体现项目经理任职信息,不符合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中附注(6)的要求。 |
六、评标委员会评分汇总表:详见附表2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3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向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十、公示期
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6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
联系人:宣强
联系电话:0952-2059011
联系人:董丹
联系电话:0951-8760904
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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