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4年度办公楼、配电房、地下车库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huaxia.etrading.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C-202455101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4年度办公楼、配电房、地下车库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4.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维修保养、运行管理、清洁卫生、安保、会务服务、垃圾分类、节能减排、清洗外墙玻璃、物品搬运、零星工程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的指定服务内容。
注:本项目所涉及到的配电房和地下车库区域属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与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共有区域,上述区域产生的物业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预算金额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试用期3个月,试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合同,但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各项正常服务,直至下一供应商到位方可撤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按试用期合同支付。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若出现重大事故或失信行为,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4日 至 2024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huaxia.etrading.cn/
方式:1.请供应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照本公告附件,核实本企业划型标准,如符合物业管理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均可获取磋商文件并参与本项目投标。2.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03月14日起至2024年03月21日为止,每天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4.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huaxia.etrading.cn/。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登陆平台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2)下载者须前往平台总站(网址为: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缴费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磋商文件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25-58760217-806),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出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4)供应商在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4009280095-5;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QQ:122457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6.磋商文件的售价(含平台服务费):655元,售后不退。
售价:¥655.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评标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物业管理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其中物业管理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姜家园10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25-58592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
联系方式:林工 025-58750867-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025-58750867-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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