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尹村城中村改造商品区东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十里尹村城中村改造商品区东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23】2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裕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为48331.7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0883.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3861.38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71373.16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2331.58平方米(含社区卫生服务站1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00平方米、公益性商业网点100平方米、其他商业设施210平方米、托老所300平方米、警务室25平方米、微型消防站50平方米、社区回收站100平方米、居委会及社区服务用房(含社区党群综合服务场所)500平方米、物业经营管理用房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7021.70 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1894.99平方米(含人防面积5908.91平方米),地下储藏间5126.71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楼、配套公建、地下车库、地下储藏间、人防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地点:石家庄市尹泰路北、汇宁街东;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止;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4-02-06至2024-02-18,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2室) 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2-28 09:30 ,地点为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开标室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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