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示正文 | |||||||||||||||||||||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就通信设施安装所需场地,以及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场地概况:该场地位于武进区溪湖小镇小区楼顶、地下车库及国际酒店公寓、别墅区室内分布 ,合计面积约 10 平方米。
二、甲方将上述场地提供给乙方建设通信4G、5G设备(含天线),使用期共 5 年 ,使用起始期自 2021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7 日止,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7000 元(含税)。每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迟于当年 11 月 30 日前付清当年的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甲方不能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真实发票,乙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应承担乙方财务相关损失。
三、用电事项 1.溪湖小镇小区楼顶基站乙方接引外电:由乙方自行联系当地供电部门接引外电解决,甲方应当提供电力线走道,并配合乙方接电施工。接电费用与使用期内发生的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与当地供电部门直接结算。 2. 溪湖小镇国际酒店公寓、别墅区室内分布供电:甲方向乙方提供机房用电,接电由乙方负责施工,甲方负责施工配合。甲方向乙方供电价格为¥0.8元/千瓦时,乙方按实支付。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电网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后供电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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