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七冶住建分公司怀宁城投紫云台壹号建设EPC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汽车起重机、地磅、钢板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 minmetal.com.cn)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概况:本工程为怀宁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由18幢11F~18F高层住宅、幼儿园、商业配套及一个大地下车库组成。项目总用地面积51947.62平方米(约77.92亩),总建筑面积为148575.6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96494.23平方米,幼儿园3953.8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3016.3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04311.0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44711.36平方米。
1.1招标范围及概况:根据工程需要临时租赁汽车起重机、地磅、钢板
租赁汽车起重机2台,型号:25K-1(25吨),暂定租赁期6个月。
租赁地磅1台,型号:3*18m(100吨),暂定租赁期24个月。
租赁钢板70块,型号:5*1.5*0.018m,暂定租赁期12个月,。
1.2工程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独秀大道与滨河大道东北角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
(2)具有开展机械租赁业务的营业范围和资质;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汽车起重机、地磅等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6)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7)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招标文件费 200 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 十七冶住建分公司怀宁城投紫云台项目汽车起重机、地磅、钢板租赁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253989772@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非十七冶合格供方的投标人请办理合格供方准入后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录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
单位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12-02 15: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住建分公司
联系人: 郭钦 电 话:0555-2341837
招 标 部 门: 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东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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