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电机厂宿舍区域危旧住房更新项目地块(地块一)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电机厂宿舍区域危旧住房更新项目地块(地块一)施工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25】43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为17069.57平方米,地下总面积为5244.88平方米。项目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保障房面积)11571.38平方米。本项目配建其他商业设施183.62平方米。位于1#、2#住宅楼首层、邮政服务场所12.24平方米,位于1#住宅楼首层。消防控制室57.45平方米,位于2#住宅楼首层。机动车停车位86个,5个位于地上,81个位于地下。其中1#住宅楼,建筑高度29.75米,建筑面积7608.13平方米。2#住宅楼,建筑高度32.6米,建筑面积5752.83平方米。1#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708.61平米。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汇通路以东,塔北路以北, 汇顺街以西,平东街以南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工期:549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3-26 09:00:00 至 2025-04-16 09:30: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4-16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监督单位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电话:0311-89929161/89929198。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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