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件杂货
装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 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 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件杂货装卸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件杂货装卸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港徐圩港区;
2.2 项目规模: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运营的件杂货泊位为1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可使用岸线355米,设计通过能力164.1万/t/a,主力船型2~5DWT杂货船。泊位属于国家一类口岸,于2022年8月对外开放。主力货种为:重大件、设备、胶合板、钢材、吨袋、钢管、车辆及其他件杂货种。
2.3 招标范围:件杂货装卸搬运服务、装卸搬运机械服务、生产区域保洁及其他辅助性工作,具体要求详见《任务书》
2.4招标控制价:18.5775元/计费吨(具体分项控制价详见《任务书》);投标人各分项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该分项对应的控制价且投标报价加权总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加权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2.5 服务期:1030天。
2.6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及任务书要求。
3. 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码头生产业务承包业绩(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和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合同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加盖甲方盖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3.4.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4.2 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担任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董事、监事)的不同单位;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投标人)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参与连云港徐圩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项目招标采购存在围串标情形且被限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
3.6投标人其他要求:(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项目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事故且未被当地主管部门处罚过。(本项内容由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未承诺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本项内容由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未承诺则按无效标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02月17日至2025年02月25日;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wx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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