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1.1 无锡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南广场改扩建),询价单位,已由建设单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无锡城建梁溪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防水材料进行公开询比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为无锡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南广场改扩建),项目位于无锡市梁溪区:地块为火车站广场及公园用地,总用地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项目主要负责站前广场及公园绿地景观更新、火车站地下广场(车库)改造更新、新增配套建筑与构筑物等(拾光站厅、锡金书屋潮码头、东公交站场顶棚、地下室出口)。
2.2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询价公告附件1《询价物资包件清单》。
2.2.2 询价方式:公开询比价。
3.报价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询价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②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成交单位供货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财务能力: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④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提供相应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⑤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两年内具有为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⑥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报价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4.供货和付款方式
4.1供货和付款方式:本合同为分批供货、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卖方在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3日内向买方开具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开票之后3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买方在收到发票并进行认证无误后,扣除该批物资价款5%的质量保证金,9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次货款的80%,120天内向卖方支付至该批次货款的95%,剩余5%的质量保证金自最后一批货物通过验收合格6个月后支付,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为虚假发票或不能认证,买方拒付当期货款。
4.2履约保证金为本合同总价的5%,在第一批结算款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货物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合格后六个月。
4.3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包括铁建银信、银行承兑汇票、交行航信、建行易信通、中企云链(云信),买方不承担相关手续费、贴现费等财务费用,买方只能将货款支付到本合同约定的卖方指定银行账户,不接受卖方委托付款。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 8:00:00 .
5.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报价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5.3报价表:所报价格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报价表除总价外必须进行清单报价;
5.4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括材料费、包装费、检验费、运杂费、管理费、装卸费、场外运输损耗、利润、保险、各种税费等;
5.5本询比价采购报价表为各报价人最终报价表,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经理部;
5.6在与被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订立物资采购合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对各品种具体数量可据要求适量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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