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5-440118-04-01-787749 | ||
投资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名称 | 增城开发区宁西家园项目标段一 | ||
标段(包)名称 | 增城开发区宁西家园项目标段一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沙宁路东侧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170792.55 m²,建设用地面积163117.24 m²。项目总 建筑面积588023.14 m²,其中可计容建筑面积441035.00 m²,不计容建筑面积146988.14 m²。其中标段一总建筑面积为245387.11 m²,主要包括:1#~2#、4#~8#为一类高层住宅, 建筑高度99.85m;3#楼为酒店,建筑高度80.60m;8#为居民健身场所,建筑高度5.55m; 9#为垃圾收集点,建筑高度5.4m;10#为多层幼儿园,建筑高度14.35m;11#为小学门楼; 12#为多层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建筑高度22.50m;地下一层、二层,主要为车库及 设备房;地块出让时要求配建的防护绿地。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配套市政道路(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
招标内容 | 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相关报批手续、包编制竣工图,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保修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人防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安装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柴油发电机及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热水工程、充电桩工程、燃气工程、标识工程等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76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901313167.0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 证 。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 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 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 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 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 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 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 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 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 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 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 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 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 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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