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工程安措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业主甲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青岛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启动区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瑞海北路1号、5号,总占地面积约11.9万m2,总建筑面积约41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0.4万m2业态为住宅(含地下室、普通住宅、人才型住宅、底商、配套用房等)及产业办公。本项目一期北区总承包工程包含以下楼座:
住宅楼7#楼、8#楼、9#楼、15#楼、16#楼,及其附属商业网点、物业用房、地下车库等;幼儿园;产业办公楼1#楼、2#楼、3#楼、4#楼、5#楼、6#楼,及其附属地下车库等。
招标内容:安措物资(具体型号见招标文件)交货地点:青岛市人工智能集聚区工程,青岛市市北区瑞海北路1号、5号。交货时间: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证明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供货能力要求:应提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相同或近似物资供货情况表,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物资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
财务能力要求:应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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