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东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溧阳东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审批,招标人为新泰友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溧阳东区项目,其中F1#住宅楼为地上17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9730.61㎡,其中地下面积902.08㎡,地上建筑面积8828.53㎡,主体结构为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F2#住宅楼为地上11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6493.95㎡,其中地下面积465.20㎡,地上建筑面积6028.75㎡,主体结构为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F3#住宅楼为地上11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6348.02㎡,其中地下面积464.14㎡,地上建筑面积5883.88㎡,主体结构为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F5#住宅楼为地上17层,地下为车库,建筑面积10191.46㎡,地下面积计入车库面积,地上总面积10191.46㎡,主体结构为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地下车库建筑面积8034.70㎡,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大门地上1层,建筑面积24.32㎡,独立结构形式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招标总控制价为:117046375.87元。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位于山东省泰安新泰市,滨湖新区新甫路以北,重兴路以东。
2.3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5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2.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其他说明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上传投标文件;4.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模块中下载;6.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7.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友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溧阳路中段溧阳社区
联 系 人:徐西国
电 话:1895383739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恒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青云商务16楼
联 系 人:陈晨
电 话:0538-7252278
电 子 邮 箱:sdhxgcjs@163.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晨
联系方式:0538-7252278
4、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722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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