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名称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以北、人民广场东街以西负 2层H6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9.76平方米的洗衣房(不包含所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两年半租赁权 | ||
拍卖项目编号 |
| 拍卖机构 | 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4年5月31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6日 |
标的所在地区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以北、人民广场东街以西负 2层H6地下车库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 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 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以北、人民广场东街以西负 2层H6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9.76平方米的洗衣房(不包含所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两年半租赁权进行 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注册地(住所)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 ||
法人代表 | 张辉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本次拍卖标的范围主要是金凤区北京中路以北、人民广场东街以西负2层H6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9.76平方米(不含所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两年半租赁权;四至:东至人民广场东街,南至人民广场,西至人民广场西街,北至上海西路,其他以宁光评字(2024)Z第016号评估报告的评估明细为准。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德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11日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起拍价 | 人民币4820元 /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拍卖人对标的的数量、质量及权属的说明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以及 宁夏德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为依据。 2、 本次拍卖租赁期限 为两年半(自《洗衣房租赁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拍卖成交价仅为房屋租金,不含其它任何税、费。 租赁合同期内买受人 不允许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如确有原因需要转让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申请,征求委托人 的 意见。 3 、本次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租赁权无任何转让费,具体面积如有差异以实物交付为准 , 面积数据的溢短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如买受人使用时需要办理消防报备、审批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未能办理报备、审批手续而影响买受人租赁使用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仅提供必要的协助。 4 、买受人对其所租赁 洗衣房 的使用必须遵守法律和标的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 租赁物的 结构。 5 、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所租赁 物 的设施、设备、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不属于买受人所有的财产损坏或灭失的,买受人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6 、租赁期内, 租赁 物 的 水、电、暖、卫生、物业费等因该 租赁 物 所 产生的一切税、费、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7 、买受人在租赁期内添附的附属物(包括装修以及如拆除则影响 租赁 物 价值的固定设施设备等) 合同到期后 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8 、如遇政府规划等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时, 委托人 有权单方终止 洗衣房租赁 合同, 买受 人必须无条件接受,由 委托人 退还剩余 年限 租金。 | ||
竞买条件
| 1、竞买人必须是宁夏银川市核准登记的市场管理、服务资质的企业;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交纳保证金的凭据;(4)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 3000元 | ||
交纳时间 | 2024年6月6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账户名称 | 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 | ||
开户行 |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银川海宝支行 | ||
交纳账号 | 6001 2284 00 2 0 0000 4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其他拍卖资料联系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6日 | ||
展示地点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以北、人民广场东街以西负 2层H6地下车库 | ||
拍卖时间 | 2024年6月7日10时 | ||
| 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马女士 | 联系电话 | 13519216618 |
传真 | 0951-4013543 | ||
重要提示 | 原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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