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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珠吉院区)监理

· 2024-05-29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9-440106-04-01-761948

投资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珠吉院区)

招标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珠吉院区)监理

标段(包)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珠吉院区)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以西、奥体横路(规划)以南。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天河区财政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98450平方米,其中:地上138050平方米,地下604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七项设施用房、大型医疗设备用房、科研用房、教学及培训用房、珠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和人防工程等,以及室外工程与配套公用工程。

招标内容

2.2.2监理范围: 负责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包含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施工阶段(包含永久用水、永久用电、超前钻(如有)、燃气工程)、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工程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收集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如有)等全过程监理工作,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监理范围作调整,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监理:对工程建设各项内容提供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包含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施工阶段(包含永久用水、永久用电、超前钻(如有)、燃气工程)、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清单复核(清标)、施工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设备监造、会同承包人(特指在工程范围内与招标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下同)编制检测(监测)方案以及协调招标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各项工程管理办法及制度。监理人需严格执行招标人现行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和签证管理办法等,否则监理人还应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二十六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分析,了解场地周边情况如交通、临时设施、施工条件,向承包人作好交底工作,会同承包人共同研究施工组织方案的可行性。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做好报批报建管理工作。监理人应组织参建各方开展工程投标清单复核(清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当增加的总造价超过50%暂列金时,监理人需向招标人提交造价控制预警报告;当增加的总造价超过暂列金时,监理人需书面向招标人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2)监理人应负责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收集和整理工程结算资料,并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结算文件后7日内提交结算审核计划,(□30日、☑60日)内向招标人出具结算审核报告,配合有权审核部门开展结算评审工作。招标人将保留监理酬金总额10%的支配权,由招标人视监理人结算审核工作质量情况在竣工结算阶段予以支付(招标人将对监理人结算审核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之附件3《结算审核工作质量情况考评细则》)。监理人应确保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质量,如监理人达不到结算审核能力,招标人有权要求监理人选择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协助其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所需结算审核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监理人须无条件配合,且仍需对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承担主要责任。若监理人审核的结算金额与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结算金额的偏差率绝对值大于5%的,监理人还应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二十六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监理人应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检测(监测)清单编制并出具报告(含组织专家论证),并于招标人下发施工图纸(☑10日、□60日)内编制本项目相关具体检测(监测)项目清单及费用估算的工作方案,报招标人审核。监理人需严格审核防雷、检测、监测、白蚁防治、施工等单位提交的请款资料(含完成工作等),并出具书面的审核意见。开工前,监理人必须组织参建各方梳理图纸深化、材料定版、样板引路的计划清单,并对深化的图纸进行审核,出具书面的意见。施工过程中,监理人需根据工程进度及计划清单组织参建各方开展材料定版、样板引路工作,做到样板先行,稳步推进。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监理人应在14天内向招标人报审质保期间的维保工作方案。

(4)监理人需根据服务范围及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附件2各阶段工作成果文件的要求。监理人如未根据合同及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监理费。

(5)监理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工程资金监管,具体监管方式和流程以招标人相关规定为准。

工期(交货期)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监理合同(以时间最早发生的为准)之日起,至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珠吉院区)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工程结算经政府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

最高投标限价

192702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1.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建设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4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⑤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建设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5-29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18 08: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18 08: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6-18 08:30:00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7楼

招标人联系人

易工、吴工

联系电话

020-38085259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汇金谷二街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

020-87562291-873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5536908

发布责任人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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